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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长三角,创阜阳未来 融创中心产品发布会暨联合招商办公室授牌仪式圆满落幕!

来源:原创 发布者: 阅读:4601 时间:2020-09-18 12:06:23

阜阳,是长三角中心区外的四个区域重点城市之一,是带动皖北、支撑中原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枢纽,伴随着长三角的产业不断 […]

阜阳,是长三角中心区外的四个区域重点城市之一,是带动皖北、支撑中原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枢纽,伴随着长三角的产业不断转移,阜阳迎来新的使命,经济与产业都将高速发展。融创,远见城市的未来,择址阜阳新区的双清湾中央商务区板块,缔造融创中心,焕新城市名片,拓写双清湾版图新章。

融入长三角,创阜阳未来 融创中心产品发布会暨联合招商办公室授牌仪式圆满落幕!

9月17日下午,融入长三角,创阜阳未来——“融创中心产品发布会暨联合招商办公室授牌仪式于阜阳宝龙温德姆至尊豪庭大酒店盛大举办。阜阳市招商局副局长,招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田清,颍州区区委常委、城南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锋,融创安徽阜阳城市总经理张平等众多政企大咖、资深媒体人及城市菁英人群同聚一堂,共襄这一历史性的繁华盛举,亲鉴融创中心与城市共成长的璀璨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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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城市总经理张平在致辞中表示,融创怀揣着与阜阳共建共生共成长的坚持与决心落子双清湾,作为融创在阜阳的首座写字楼,融创中心以商办势能为主,擎启城市高端商务主场,带来全新的商务体验,拓写双清湾版图新章,构建起阜阳对话世界的商务坐标。

融入长三角,创阜阳未来 融创中心产品发布会暨联合招商办公室授牌仪式圆满落幕!

目标已明确,融创中心定将不负众望,带着与阜阳共建共生共成长的坚持与决心不断进阶;在城市升维的进程中,融创将引领阜阳这座城市的商务发展,共筑这座城市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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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皖北营销负责人俞秀虎在此次发布会上对融创中心产品进行了详细介绍。融创中心位于城南板块中央商务区,地理位置优越,紧邻“城市中轴”颍淮大道;双清湾公园、植物园、奥林匹克公园(在建中)都在此规划布点,俯瞰自然生态景观,打造公园式办公环境;周边还有市民中心、博物馆(在建中)、图书馆(在建中)、大剧院(在建中)等,建筑面积约120万方环双清湾中央商务区无疑是阜阳都市生活的新中心,这些都催化着写字楼的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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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融创中心包含商会产业、科技研发、互联网+、金融商务四大产业规划,业态纯粹,大力促进阜阳市双清湾中央商务区的推进。活动中俞秀虎对融创中心的整体规划及商业前景等进行了由浅入深的讲解,令现场嘉宾对项目期待万分并进行了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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瞩目 120万方环双清湾中央商务区

在融入长三角计划中,阜阳明确全面推进双清湾中央商务区建设,制定中央商务区产业发展规划、三年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及招商优惠政策,力争到2022年建成约120万平方米的环双清湾中央商务区。融创中心作为阜阳首座双清湾产业大厦,定将为之添上一笔,成就更好的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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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  共建阜阳美好未来

事实上,伴随着城市人居品质的不断升级,融创作为美好生活的整合服务商,看好阜阳的经济发展,致力于为阜阳市民提供美好人居体验和新时代商务体验,匠心打造融创城,用结果证明每落一子,皆为标志。

融入长三角,创阜阳未来 融创中心产品发布会暨联合招商办公室授牌仪式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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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中心不仅仅是一座写字楼,是助力阜阳融入长三角,加快阜阳城市发展的助推器;阜阳招商办公室官方授牌融创中心为“阜阳市双清湾产业大厦”,加快推进科技研发,创意创新,金融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向环双清湾中央商务区集聚,与政府共同推动形成阜阳新的经济增长极。

在城市升维的进程中,融创,从高端精品住宅开发到综合运营多元业态战略布局,既是融创经营模式不断进阶,亦是与城市共建共生的坚持与决心

融创,与阜阳共建美好未来

归心免责:

1、本项目推广名为“融创中心”,备案名为“融创中心”,开发公司为“阜阳嘉南置业有限公司”;预售证号:“202000001”、“202000020”、“202000111”、“202000021”、“202000176”、“202000183”、“202000002”、“202000022”、“202000249”、“202000184”、“202000301”、“202000294”、“202000327”、“202000413”、“202000414”; 2、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3、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4、本宣传资料中提到的商品房面积为商品房建筑面积;5、本资料所发布内容为2020年09月17日前的信息,有效期三个月,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6、本资料旨在提供本活动最终举办或取消的权利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宣传资料进行修改或解释,敬请留意最新资料;逾期未按活动要求提供报名信息或提供信息不完整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7、本宣传资料对商业的具体业态、开业时间等仅作介绍,不代表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具体以经营者实际经营为准;8、交通规划设置、市政配套设置不排除因政府规划、政策规定及出卖人未能控制的原因而发生变化,本资料旨在提供相关信息,不代表着出卖人对此作出要约或承诺;9、本图为效果图,因工艺、材质和比例所限,与实景存在一定差异,外立面、部分建筑、设施、园林景观、周边环境等信息后期可能存在变更,最终交付以政府部门核准文件及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为准。一切未列举事项或更改,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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