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确保李兴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行为,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要求,李兴市监所开展了2018年第一季度特种设备检查行动。
李兴市监所根据县局文件要求,突出对取证未满1年的、许可有效期内尚未抽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车用气瓶安装维修单位、气瓶充装单位);近2年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相关单位;近2年发生过因产品缺陷实施强制召回的;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单位重点检查。
李兴市监所对辖区内的太和鑫广置业有限公司的7部在使用电梯进行了检查。经检查,正在使用的电梯内均贴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和“电梯乘坐安全须知”,并且查看电梯的主要部件、门锁装置、安全钳、电梯控制柜、限速器等相关的证书,均在有效期限内;对气瓶充装单位太和县家家福燃气购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对充装人员的上岗证、气瓶的有效期等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费之路 通讯员 孙卫 李祥宇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