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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这所民办学校开除农村留守儿童是否违规?

来源:原创 发布者: 阅读:2458 时间:2018-09-11 18:55:03

本网讯(记者季思华)2016年,国务院国发〔2016〕13号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 […]

本网讯(记者季思华)2016年,国务院国发〔2016〕13号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农村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阜阳这所民办学校开除农村留守儿童是否违规?

然而,近日,记者接到阜阳市颍东区袁某反映,称其受亲戚委托在8月31日上午和妻子带着亲戚两个小孩(孩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使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到位于阜阳火车站附近的寄宿式民办学校——黄冈学校一年级报名上学,在办好一切入学手续后妻子因为小孩午饭的事与班主任发生冲突(此事公安已经处理完毕)。但是,大人之间发生的事情,而且公安机关也已经都处理好了,可学校却无缘无故把这两个刚入班六岁大的农村留守儿童开除了,让人非常气愤。

阜阳这所民办学校开除农村留守儿童是否违规?

  9月11日上午,记者穿街走巷,拐弯抹角终于找到了这所据听说是通过招商引资由湖北人投资创办的黄冈学校,见到了校长徐金德,当记者说明来意后,徐校长告诉记者,学生亲戚与班主任发生冲突的事情虽然已经由公安机关处理好了,但开学第一天学生“家长”就与我们的老师发生冲突,因为有这样的“家长”,所以,这样的学生我们学校是不敢接收的。当记者问徐校长把属于农村留守儿童的一年级新生撵走违不违规?“我们是民办学校,民办学校有民办学校的规定。”徐回答说。

阜阳这所民办学校开除农村留守儿童是否违规?

“被黄冈学校开除后,为了怕耽误孩子上学,我们费尽周折又给两个孩子找到了一所学校报了名,但两个因为受到哪天上午的惊吓,不愿意去学校。”袁某告诉记者。

据了解,黄冈学校目前拥有1000多名学生,每个学生每学期收取住宿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近5000元。

“大人之间发生的事与两个六岁大的孩子有关系吗?民办学校说开除就开除”?袁某一脸不解的告诉记者。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任何学校一般情况下不准开除学生。但是触犯刑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在九年义务教育范畴外的学生也不能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学校如果开除学生,有关人员应该接收处分。

关于阜阳市黄冈学校擅自开除农村留守儿童是否违规?记者将进一步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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